伟德BETVLCTOR本科生獎學金獎懲體系參考指标
指标名稱 |
最大分 |
說明 |
指标内容 |
加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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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學術論文 |
1.000 |
一篇論文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在國際重要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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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内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700 |
|||||
在全國性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600 |
|||||
在省部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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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400 |
|||||
在校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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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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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重要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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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内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600 |
|||||
在全國性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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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部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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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300 |
|||||
在校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200 |
|||||
在院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二作者) |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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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重要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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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内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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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性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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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部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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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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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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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第三作者及其他) |
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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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學術著作 |
1.000 |
一部著作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以獨著身份出版學術著作10萬字以上 |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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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獨著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10萬字 |
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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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獨著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萬字以下 |
0.600 |
|||||
以主編身份出版學術著作10萬字以上 |
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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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編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10萬字 |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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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編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萬字以下 |
0.500 |
|||||
以合著主要參與人身份出版學術著作10萬字以上 |
0.700 |
|||||
以合著主要參與人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10萬字 |
0.600 |
|||||
以合著主要參與人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萬字以下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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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副主編身份出版學術著作10萬字以上 |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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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編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10萬字 |
0.500 |
|||||
以副主編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萬字以下 |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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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著普通參與人身份出版學術著作10萬字以上 |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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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著普通參與人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10萬字 |
0.500 |
|||||
以合著普通參與人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萬字以下 |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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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編委身份出版學術著作10萬字以上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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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編委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10萬字 |
0.400 |
|||||
以編委身份出版學術著作5萬字以下 |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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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競賽獎勵 |
1.000 |
一項學科參加競賽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獲得國際級學科競賽一等獎 |
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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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全國級學科競賽一等獎 |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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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一等獎 |
0.500 |
|||||
獲得市級學科競賽一等獎 |
0.400 |
|||||
獲得校級學科競賽一等獎 |
0.300 |
|||||
獲得院級學科競賽一等獎 |
0.200 |
|||||
獲得國際級學科競賽二等獎 |
0.600 |
|||||
獲得全國級學科競賽二等獎 |
0.500 |
|||||
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二等獎 |
0.400 |
|||||
獲得市級學科競賽二等獎 |
0.300 |
|||||
獲得校級學科競賽二等獎 |
0.200 |
|||||
獲得院級學科競賽二等獎 |
0.100 |
|||||
獲得國際級學科競賽三等獎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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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全國級學科競賽三等獎 |
0.400 |
|||||
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三等獎 |
0.300 |
|||||
獲得市級學科競賽三等獎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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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校級學科競賽三等獎 |
0.100 |
|||||
獲得院級學科競賽三等獎 |
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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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國際級學科競賽四等獎及其他 |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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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全國部級學科競賽四等獎及其他 |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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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四等獎及其他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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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市級學科競賽四等獎及其他 |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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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校級學科競賽四等獎及其他 |
0.050 |
|||||
獲得院級學科競賽四等獎及其他 |
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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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項目、科研成果與科技發明 |
1.000 |
同一内容的科研或科技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一等獎 |
0.800 |
||
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二等獎 |
0.700 |
|||||
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三等獎 |
0.600 |
|||||
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四等及其他獎項 |
0.500 |
|||||
獲得省部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一等獎 |
0.700 |
|||||
獲得省部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二等獎 |
0.600 |
|||||
獲得省部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三等獎 |
0.500 |
|||||
獲得省部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四等及其他獎項 |
0.400 |
|||||
獲得市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一等獎 |
0.600 |
|||||
獲得市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二等獎 |
0.500 |
|||||
獲得市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三等獎 |
0.400 |
|||||
獲得市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四等及其他獎項 |
0.300 |
|||||
獲得校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一等獎 |
0.500 |
|||||
獲得校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二等獎 |
0.400 |
|||||
獲得校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科技發明三等及其他獎項 |
0.300 |
|||||
獲得國家級鑒定成果 |
0.700 |
|||||
獲得省部級鑒定成果 |
0.600 |
|||||
獲得市級鑒定成果 |
0.500 |
|||||
獲得校級鑒定成果 |
0.400 |
|||||
獲得國家級發明專利 |
0.700 |
|||||
參加國家級科研項目 |
0.500 |
|||||
參加省部級科研項目 |
0.400 |
|||||
參加市級科研項目 |
0.300 |
|||||
參加校級科研項目 |
0.200 |
|||||
獲得國家級科技活動一等獎 |
0.600 |
|||||
獲得國家級科技活動二等獎 |
0.500 |
|||||
獲得國家級科技活動三等獎 |
0.400 |
|||||
獲得國家級科技活動四等及其他獎項 |
0.300 |
|||||
獲得省部級科技活動一等獎 |
0.500 |
|||||
獲得省部級科技活動二等獎 |
0.400 |
|||||
獲得省部級科技活動三等獎 |
0.300 |
|||||
獲得省部級科技活動四等獎及其他 |
0.200 |
|||||
獲得市級科技活動一等獎 |
0.400 |
|||||
獲得市級科技活動二等獎 |
0.300 |
|||||
獲得市級科技活動三等獎 |
0.200 |
|||||
獲得市級科技活動四等獎及其他 |
0.100 |
|||||
獲得校級科技活動一等獎 |
0.300 |
|||||
獲得校級科技活動二等獎 |
0.200 |
|||||
獲得校級科技活動三等獎 |
0.100 |
|||||
獲得校級科技活動四等獎及其他 |
0.050 |
|||||
發表文學、藝術和新聞等作品 |
1.000 |
同一作品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國家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400 |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300 |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市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200 |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校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100 |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院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050 |
|||||
以第二作者身份在國家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300 |
|||||
以第二作者身份在省部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200 |
|||||
以第二作者身份在市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100 |
|||||
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校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050 |
|||||
以第二作者身份在院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040 |
|||||
以第三作者及以下身份在國家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200 |
|||||
以第三作者及以下身份在省部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100 |
|||||
以第三作者及以下身份在市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050 |
|||||
以第三作者及以下身份在校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040 |
|||||
以第三作者及以下身份在院級報刊或媒體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 |
0.030 |
|||||
某項事迹突出,獲榮譽稱号 |
1.000 |
同一事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獲得國家授予的榮譽稱号 |
0.700 |
||
獲得省部級授予的榮譽稱号 |
0.600 |
|||||
獲得市級授予的榮譽稱号 |
0.400 |
|||||
獲得學校授予的榮譽稱号 |
0.300 |
|||||
獲得學院及其他單位或個人授予的榮譽稱号及表彰 |
0.100 |
|||||
文體活動等方面表彰獎勵 |
1.000 |
一項文體活動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獲得國際級文體活動一等獎 |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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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全國級文體活動一等獎 |
0.700 |
|||||
獲得省部級文體活動一等獎 |
0.600 |
|||||
獲得市級文體活動一等獎 |
0.400 |
|||||
獲得校級文體活動一等獎 |
0.300 |
|||||
獲得學院級文體活動一等獎 |
0.100 |
|||||
獲得國際級文體活動二等獎 |
0.700 |
|||||
獲得全國級文體活動二等獎 |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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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省部級文體活動二等獎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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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市級文體活動二等獎 |
0.300 |
|||||
獲得校級文體活動二等獎 |
0.200 |
|||||
獲得院級文體活動二等獎 |
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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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國際級文體活動三等獎及其他 |
0.600 |
|||||
獲得全國級文體活動三等獎及其他 |
0.500 |
|||||
獲得省部級文體活動三等獎及其他 |
0.400 |
|||||
獲得市級文體活動三等獎及其他 |
0.200 |
|||||
獲得校級文體活動三等獎及其他 |
0.100 |
|||||
獲得院級文體活動三等獎及其他 |
0.040 |
|||||
先進集體榮譽稱号 |
1.000 |
同一事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獲得全國級先進集體中的主要學生幹部 |
0.600 |
||
獲得全國級先進集體中的其他學生幹部 |
0.500 |
|||||
獲得全國級先進集體中的成員 |
0.400 |
|||||
獲得省部級先進集體中的主要學生幹部 |
0.500 |
|||||
獲得全國級先進集體中的其他學生幹部 |
0.400 |
|||||
獲得全國級先進集體中的成員 |
0.300 |
|||||
獲得市級先進集體中的主要學生幹部 |
0.400 |
|||||
獲得全國級先進集體中的其他學生幹部 |
0.300 |
|||||
獲得市級先進集體中的成員 |
0.200 |
|||||
獲得學校級先進集體中的主要學生幹部 |
0.300 |
|||||
獲得學校級先進集體中的其他學生幹部及成員 |
0.200 |
|||||
獲得學院級先進集體中的全體成員 |
0.100 |
|||||
其他加分 |
0.500 |
學生幹部或普通同學表現突出,可根據不同活動和表現多次加分,同一活動或表現不重複加分,不同活動和表現累計加分不超過0.50分。 |
擔任社會工作受到好評的 |
0.050 |
||
參加各類活動表現突出的 |
0.050 |
|||||
違反校規校紀而受到處分 |
-1.000 |
同一情節減分取最高分,不累計減分。 |
受到留校察看處分 |
-1.000 |
||
受到記過處分 |
-0.800 |
|||||
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
-0.500 |
|||||
受到警告處分 |
-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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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通報批評 |
-0.100 |
|||||
違反黨(團)紀受到處分 |
-1.000 |
同一情節減分取最高分,不累計減分。 |
開除黨團籍或取消預備期 |
-1.000 |
||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 |
-0.800 |
|||||
撤銷黨團内職務 |
-0.500 |
|||||
受到黨團内嚴重警告處分 |
-0.300 |
|||||
受到黨團内警告處分 |
-0.100 |
|||||
受到黨團内通報批評 |
-0.050 |
|||||
其他減分 |
-0.500 |
無故不參加活動或有不良行為,可依據不同事項多次減分,同一事項不重複減分,不同事項累計減分不超過-0.50分。 |
無故不參加教學或集體活動 |
-0.050 |
||
日常有不良行為 |
-0.050 |
|||||
關于加減分體系的補充環節如下
1、 對于車隊成員的拟定意見:車隊負責人核實堅持參加車隊活動的學生名單,進行獎懲加分,拟定加分額度0.1分。
2、 對于工程訓練比賽的拟定意見:涉及相關同學自行打印獲獎名單,到院教務辦核實蓋章,按照相關标準進行獎懲加分。
3、 對于協會會長的拟定意見:每個協會有且僅有一個加分名額,為該協會會長,加分額度為0.1分。
4、 對于電視台、廣播站、記者團的拟定意見:考慮到該三類學校組織的成員在一定程度上為學院的活動作出貢獻,拟定組織負責人,暨電視台台長,廣播站站長按副部級學生幹部加分為0.2分,普通成員加分為0.1分。
5、 對于各學生組織學生幹部的拟定意見:由院團委負責人核實參加學生組織活動的學生名單,根據學生在組織内的級别進行加分,部員級0.1分,副部級0.2分,部長級以上0.3分。
6、 對于辯論隊成員的拟定意見:所有辯論隊成員均按文體活動隊每人加0.1分。另外,參加校先鋒論壇辯論賽的六名參賽選手由于最後進入學校八強,故按校級三等獎進行加分,在比賽中優秀辯手不加分。
7、 對于各文體隊的拟定意見:各文體隊成員每人每年最多隻加0.1分,如有一人參加多個文體隊不重複加分。
8、 對于各頒發證書獎項的拟定意見:所有涉及到該項申報類别的同學均需出示活動主辦部門所頒發的證書,并由年級輔導員進行核實,核實後按該獎項所對應指标加分額度進行加分。
注:有關學生幹部加分情況如下
班長 0.3
班主席 0.2
團支書 0.2
學習委員 0.1
心理委員 0.1
寝室長 0.1
校一等 0.3
校二等 0.2
校三等 0.1
院一等 0.1
院二等 0.06
院三等 0.04
團日之星 0.1
優秀團校學員 0.1
優秀志願者 0.1
以上為伟德BETVLCTOR本科生獎學金附加分明細
公示期間如有疑問請咨詢伟德BETVLCTOR學工辦
公示時間:2018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聯系☯⚜☯:伟德BETVLCTOR辦公室101
聯系電話:0431-8509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