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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VLCTOR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日期:2017-11-18 15:47:27 作者: 訪問量:

為認真貫徹“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切實保證新黨員質量和黨組織的先進性、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BETVLCTOR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一、入黨積極分子的确定、培養、教育和考察

1.入黨教育引導。入黨教育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基層黨組織要通過各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廣大教職工尤其是青年學生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共産主義理想、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及黨的基礎知識等教育,吸引他們積極靠近和要求加入黨組織。對大學生的教育要從他們入學開始抓起,各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要結合入學教育對新生進行入黨教育和引導,并為各班級(團支部)指派黨員做聯系人。

2.接受入黨申請。要求入黨的同志必須向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一般應由申請人所在單位黨支部的負責同志受理。

3.同入黨申請人談話。黨支部在收到申請書後,要及時指派專人同申請人談話,鼓勵申請人積極靠近黨組織,接受黨組織考驗,指出争取入黨的努力方向。同時支部還應在一定範圍内征求黨内外群衆的意見,進一步了解入黨申請人的有關情況。

4.團組織“推優”。召開團員大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經團支部讨論後形成推優意見。

5.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由支委會提名(對青年團員,應在團組織“推優”基礎上提名),支部大會讨論确定,并報基層黨委(總支)備案;計劃發展對象由支委會在積極分子中提名,經支部大會讨論,上報基層黨委(總支)讨論确定。各支部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名冊,并注明積極分子的确定時間。入黨積極分子須經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方可列為計劃發展對象。

6.指定培養聯系人。入黨申請人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後,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培養聯系人(對積極分子和計劃發展對象應指定兩名正式黨員負責培養),負責教育、考察入黨積極分子。

7.培養、教育、考察入黨積極分子。(1)對入黨積極分子實行分層次、有側重地進行管理。對一般積極分子每年考察一次;對重點積極分子和計劃發展對象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随時接受組織員查閱;對高中階段已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積極分子,既要高度重視,又要嚴格審查把關。(2)各級黨組織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或參加有關活動,加強培養教育。對—般積極分子和重點積極分子的培訓以黨支部和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分散培訓為主。計劃發展對象要由學校黨校集中進行培訓,每期培訓時間不少于40學時。入黨積極分子入黨前,必須有我校黨校的培訓結業證書,黨校的培訓合格證書四年内有效。(3)各級黨組織要向入黨積極分子提要求、交任務、壓擔子,引導他們在實踐中進行鍛煉。

8.調整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積極分子隊伍要實行動态管理,各黨支部要定期召開黨員大會,讨論調整積極分子隊伍,劃分培養層次。基層黨組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信息實行建庫管理。

9.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黨支部具體負責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工作。黨支部應對有入黨願望,積極靠近黨組織,并遞交了入黨申請書的申請人進行登記造冊,建立檔案,由支部書記或支部組織委員負責管理。入黨積極分子檔案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黨校培訓登記表等有關材料。

二、制訂發展黨員計劃

10.超前考察。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要認真做好入黨積極分子超前考察工作。超前考察内容:(1)本、專科生要查閱入大學以來各門課程的考試成績。(2)聽取培養人的意見。(3)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4)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學生班級人數在30人以内的必須全部參加,超過30人的參加人數應在班級人數的2/3以上,但不能少于30人;教工申請人的測評在其所屬黨支部教職工中進行),入黨申請人測評合格率要超過參與測評人數的80%。(5)同被考察對象談話。(6)考察通過後,填寫《超前考察登記表》。

11.确定拟發展對象。黨支部要對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重點積極分子進行認真篩選,召開支部大會,讨論确定下一年拟發展對象,并将拟發展名單及有關材料報基層黨委(總支)審查,直屬黨支部将計劃發展名單及有關材料報校部機關黨委審查。

12.基層黨委(總支)對拟發展對象進行審查,調整發展計劃。(1)審查團組織、黨支部的意見及有關材料。(2)進行黨的基礎知識考核。(3)進一步考察拟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4)按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制定計劃,于每年11月中旬将教工、本專科生、研究生發展計劃分别報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13.審核确定發展計劃。(1)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對基層黨委(總支)上報的拟發展對象進行審核,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團組織“推優”材料、黨校培訓結業證書、本專科生學習成績單、《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計劃發展對象超前考察登記表等。(2)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分别将全校本專科生和研究生發展計劃審定彙總後報黨委組織部。(3)黨委組織部彙總全校各類人員計劃後,形成學校下一年發展黨員計劃,上報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組織部。(4)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據省高校工委組織部下撥計劃數,結合全校情況确定各基層黨委(總支)年度發展計劃。未列入年度發展計劃的積極分子,一般不予發展。

三、審查發展對象

14.指導發展對象撰寫自傳。自傳是入黨申請人為了能盡快地得到黨組織對自己的全面了解,将自己的主要情況向黨組織進行彙報的一種形式。自傳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地、文化程度、從事工作及擔任的職務等。(2)本人經曆:一般從上小學或七周歲時寫起,内容包括讀書、工作的起始時間、單位、所擔任的職務和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參加過何種組織,證明人是誰,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3)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指與本人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如嶽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的政治面貌及職業。(4)寫明自己的思想認識過程;寫明各時期的思想變化,對黨的認識;根據申請人的不同年齡和經曆,申請人需寫清在曆次運動中和重大政治事件中的思想、态度及表現;明确今後的努力方向。撰寫自傳,一要實事求是地反映和評價本人經曆,不誇誇其談;二要從實際工作和生活中總結經驗教訓,寓理于叙事之中;三要突出重點,文字簡潔明了。自傳寫好後交黨支部審查,并由支部書記或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歸檔。

15.對計劃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1)政審的主要内容: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2)政審的方式: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3)函調要求:調查提綱應由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統一填寫并加蓋公章,在确定發展計劃後立即進行。

四、履行入黨手續

16.審核材料。黨支部要将近期發展對象名單及有關材料(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自傳、團組織“推優”材料、黨校培訓結業證書、本專科生學習成績單、政審材料、《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計劃發展對象超前考察登記表等)報基層黨委(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将近期發展對象名單及有關材料(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自傳、團組織“推優”材料、黨校培訓結業證書、本科生學習成績單、政審材料、《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計劃發展對象超前考察登記表等)報校部機關黨委。基層黨委(總支)審查合格後,将材料分别報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進行預審。審查同意後,發放入黨志願書。

17.公示。在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前l~2周,應将拟讨論的發展對象名單在公共場合或校園網上公示5~7天,以聽取各方面意見。

18.确定入黨介紹人。申請人入黨要有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支部指定。

19.填寫《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1)黨支部負責人應對發展對象進行忠誠老實教育,并指導其填寫好《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2)發展對象要按有關要求認真、嚴肅地填寫有關欄目,做到内容真實,字迹清楚;(3)入黨介紹人要寫清發展對象的主要優缺點,表明自己的态度及是否願意介紹其入黨的意見。

20.審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填寫情況。黨支部召開支委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審查;提出對拟發展申請人入黨的書面意見,确定召開支部大會事宜;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指導其做好在支部大會上發言的準備。

21.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由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主持,主要議程:(1)會議主持人報告應出席和實際出席會議的黨員人數(必須有超過半數的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到會,方能開會)。(2)入黨申請人依據《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彙報自己的簡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和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現實表現、今後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3)入黨介紹人認真負責地向支部大會介紹對入黨申請人培養考察情況,并表明個人對其入黨的意見。(4)支部委員會向大會報告對入黨申請人審查、了解的情況,提出支部委員會對其入黨的意見。(5)與會黨員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讨論,要肯定成績,指出缺點不足,提出今後努力方向。(6)支部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表決(表決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中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決議;如果讨論時持相反意見的人數較多,則不宜進行表決)。(7)宣讀、通過支部大會決議。(8)入黨申請人表态。(9)列席會議的其他積極分子發言。(10)支部書記總結。 支部讨論接收新黨員時要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支部大會讨論兩個以上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

22.填寫支部大會決議。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根據會議記錄整理出會議決議并填寫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填寫的主要内容:(1)入黨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現實表現、主要優缺點、同意其入黨的理由。(2)支部大會表決情況。寫清應到和實到會黨員數,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贊成、反對和棄權的黨員數,主要的不同意見。(3)落款填寫支部全稱和年、月、日,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23.報上級黨組織審批。黨支部讨論通過後,及時報基層黨委(總支)讨論;直屬黨支部讨論通過後,報校部機關黨委讨論(上報審批對象的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自傳、政審材料、《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黨校培訓結業證書、《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團組織“推優”材料等)。

24.考察談話。基層黨委(總支)正式審批預備黨員前由專兼職組織員同發展對象進行考察談話。(1)談話人要認真審查入黨手續,聽取黨内外群衆意見。(2)談話考察内容:一是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是否正确;二是發展對象入黨動機是否端正;三是發展對象思想覺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及工作态度;四是發展對象對黨的基本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情況;五是發展對象對自己缺點和不足的認識及今後的改進打算;六是教育發展對象牢記自己的入黨時間及入黨過程的基本情況。(3)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如實填寫談話情況和能否入黨的意見。

25.審批預備黨員。(1)基層黨委(總支)召開全委會審批,對基層黨組織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内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但不得超過六個月。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超過三個月基層黨委(總支)未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應對發展對象進行複議,然後再報基層黨委(總支)審批;超過六個月未予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要為發展對象重新辦理入黨手續。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2)審議申請人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材料是否齊全,程序是否符合規定。(3)表決結果以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為有效。(4)将審批意見填寫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并注明預備期起止時間。(5)基層黨委(總支)書記簽名,加蓋基層黨委(總支)公章。

26.審查備案。基層黨委(總支)審批後,分别報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審核通過後,由黨委組織部做好備案工作。

27.通知審批結果。辦理完備案手續後,基層黨委(總支)要及時将審批結果通知報批黨支部。

28.通知本人。黨支部接到通知後,支部負責人要及時找新發展黨員談話。談話内容為:(1)入黨時間,預備期起止時間,預備期的作用及要求。(2)編入基層黨組織的情況和繳納黨費的規定。(3)介紹黨的生活制度,黨支部近期的主要任務和工作計劃。(4)指出其入黨時存在的主要不足和今後的努力方向。談話後,黨支部向黨員大會宣布基層黨委(總支)的審批決定。對未被批準的要說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29.組織預備黨員宣誓。(1)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組織進行。(2)程序一般為:唱(奏)《國際歌》、緻開會詞、預備黨員面對黨旗宣誓、新黨員代表講話、積極分子代表發言、黨組織負責人講話。(3)未宣誓的預備黨員,不能辦理轉正手續。

五、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30.預備黨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1)黨支部和入黨介紹人要繼續加強對預備黨員(特别是高中期間發展的預備黨員)黨的基礎知識教育,各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每年要對學生預備黨員進行一次集中教育。(2)分配其一定的工作任務,并教育其在工作、學習中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3)注意傾聽黨内外群衆對其意見。(4)預備黨員每季度向支部彙報—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年要作一次書面思想彙報。(5)黨支部每季度要讨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6)培養人和支部要及時填寫《中國共産黨預備黨員考察表》。(7)專兼職組織員查閱《中國共産黨預備黨員考察表》填寫情況。

31.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前,應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其内容一般包括:何時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何時預備期滿,在預備期中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和主要優缺點;要求轉正的意願和今後努力方向。

32.提出轉正意見。(1)黨支部聽取入黨介紹人的意見;(2)了解預備期間的考察情況;(3)征求黨内外群衆的意見;(4)支委會審閱預備黨員的思想彙報及轉正申請,對有關材料和情況進行審查,依據黨員條件,提出能否轉正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讨論和表決。

33.召開讨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1)讨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應在預備期滿後不超過半個月内召開,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讨論轉正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2)會議議程:①主持人報告出席會議黨員數(必須有超過半數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到會,方能開會)。②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彙報預備期間的思想、工作和履行黨員義務情況及需要向組織說明的問題。③支委會介紹其預備期的表現和教育考察情況及意見。④到會黨員對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進行讨論。⑤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的方式進行表決(表決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中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如果讨論時持相反意見的人數較多,則不宜進行表決)。⑥宣讀、通過支部大會決議。⑦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表态。

34.填寫支部大會決議。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根據會議記錄整理出會議決議,填寫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填寫的主要内容:(1)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表現。(2)對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寫明延長的原因、期限或取消的理由。(3)支部大會表決情況。寫清應到和實到會黨員數,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贊成、反對和棄權的黨員數,主要的不同意見。(4)落款填寫支部全稱和年、月、日,支部書記簽名并蓋章。

35.報上級黨組織審批。黨支部讨論通過後,及時報基層黨委(總支)讨論;直屬黨支部讨論通過後報校部機關黨委讨論(上報審批對象的材料包括《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轉正申請書、思想彙報、《中國共産黨預備黨員考察表》等材料)。

36.對預備黨員回訪。(1)專兼職組織員對預備黨員重點回訪。(2)回訪時發現預備黨員有問題或群衆有反映的,要把情況和意見及時向預備黨員所在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反映,供他們在讨論預備黨員轉正時參考。(3)回訪可結合平時考察談話一并進行。

37.審批預備黨員轉正。(1)基層黨委(總支)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決議,應在三個月内讨論審批。(2)基層黨委(總支)召開全委會讨論,聽取考察人的彙報,審查黨支部上報的材料,作出決議。(3)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簽署審批意見,批準轉正的要注明黨齡起始時間;延長預備期的要注明延長期限。(4)基層黨委(總支)審批後,分别報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審核通過後,黨委組織部作好備案工作(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有書面說明)。

38.通知審批結果。辦理完備案手續後,基層黨委(總支)要及時将審批結果通知報批黨支部。

39.通知本人。(1)黨支部負責人要及時同新黨員談話,通知審批結果及黨齡起始時間。(2)對延長預備期和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做好思想工作。(3)向黨支部全體黨員宣布基層黨委(總支)的審批決定。

六、入黨材料的歸檔與管理

40.教工預備黨員轉正後,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應将其《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和轉正申請書等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中國共産黨預備黨員考察表》等由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保存備查。

41.學生黨員的入黨材料,由所在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保存。學生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将其《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和轉正申請書等存入本人學籍檔案;《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中國共産黨預備黨員考察表》等由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保存備查。

42.學生黨員畢業時,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要認真核查入黨材料,将有關材料裝入本人人事檔案,轉到用人單位,并及時辦理轉移組織關系手續。

43.入黨材料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歸檔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做好入黨材料的轉接工作。

44.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把黨員信息變動情況及時錄入到《中國共産黨基本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建庫管理。

七、職責劃分

45.校黨委授權基層黨委(總支)審批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

46.校黨委授權校部機關黨委審批直屬黨支部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

47.各基層黨委不能授權下屬的黨總支審批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

48.教工發展黨員工作由黨委組織部負責,本專科學生發展黨員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負責,研究生發展黨員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

49.黨委組織部負責向學校黨委和上級黨委報告學校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和發展黨員工作情況。

50.黨委組織部代學校黨委聘任基層黨組織專兼職組織員,并履行聘任手續。

八、發展黨員工作領導和紀律

51.各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必須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基層黨組織的年度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在當年10月底前結束,并逐級上報當年發展黨員工作總結和下年度發展黨員工作計劃。

52.各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要按學校有關要求加強黨支部建設,對黨支部書記、支部委員進行必要的培訓,選配一定數量的專兼職組織員,充實發展黨員工作的力量。要建立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發展黨員各個環節的工作都要落實責任到人,及時讨論和審批,杜絕疏漏和延誤。

53.實行定期檢查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學校黨委每半年檢查一次。對發展黨員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失察、違反程序、手續不完備、讨論審批不及時等問題,将追究相應黨組織和有關人員責任。

九、其他

54.本程序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今後如上級下發相關文件,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55.本程序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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